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物业公司自烧锅炉,如何做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人    时间: 2008-9-17 11:54
标题: 物业公司自烧锅炉,如何做
我房地产下属的物业公司,开发的是商铺,自已安装锅炉取暖,采购煤时入材料,收取的取暖费入收入,如何纳税,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请教各位
作者: 爱就一个字    时间: 2008-9-17 12:08
应该计入营业税
作者: 清波海月    时间: 2008-9-17 14:02
我觉得应交营业税,与增值税无关,
作者: 燕子呢喃    时间: 2008-9-18 09:53
这应该属于物业公司的兼营业务了吧?
如果税务登记证上并未有单独的关于取暖服务这一项,那就尽可能交营业税就是了。因为如果申请增加税项,物业公司根本不可能申请下一般纳税人资格来,购煤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这样你实际交纳的税赋就太大了。
直接计提营业税即可,属于物业服务的增值服务。
本人不太喜欢找具体文件,仅仅是凭经验所讲,仅做参考。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