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产公司取得划拨用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打印本页]
作者:
窈窕职场
时间:
2008-9-10 08:49
标题:
房产公司取得划拨用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公司取得的“土地证”上标明“为划拨用地”的面积是否需要申报土地使用税?
作者:
爱就一个字
时间:
2008-9-10 09:03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确立了土地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并存的双轨制度,用地单位或个人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而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作为土地使用者每年需交纳土地使用税,
并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作者:
窈窕职场
时间:
2008-9-10 09:43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好,谢谢!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