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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资薪金与福利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孤单人    时间: 2015-8-9 08:47
标题: 工资薪金与福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若干税务处埋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吉2012年第15号)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哪些是工资薪金支出?哪些是职工福利费支出?

作者: 1249191887    时间: 2015-8-11 09:03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按新会计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中核算。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一种辅助形式。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相关内容,职工福利费具体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是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误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等;二是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和工作人员的人工费用;三是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助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是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五是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通知各条款中的其他支出,按新准则社会保险费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科目中核算,不再在福利费中核算。按新会计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中核算。
作者: enshitiande    时间: 2015-8-11 10:40
是大头鬼,muxyrtf/iu
作者: zznina    时间: 2015-8-13 11:23
想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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