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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返还费用 [打印本页]

作者: kongmeng    时间: 2015-4-14 14:46
标题: 返还费用
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会计处理方法?
作者: 轩轩521    时间: 2015-4-14 15:45
看看学习
作者: 伊林    时间: 2015-4-15 08:16
在城市建设中,一些政府出于招商引资、建设回迁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对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进行一定比例或额度的返还,房地产企业取得返还款如何进行财税处理?下面笔者通过案例进行分析。
作者: 伊林    时间: 2015-4-15 08:17
房地产企业收到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时,财税处理上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处理。返还属于政府应支出的前期开发费用,应冲减土地成本;返还代垫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应作往来业务处理,超返还部分作营业外收入;返还的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回迁房安置费和市政配套设施费应作经营收入;属于政府补助的返还款,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5-4-15 09:22
楼上说得很清晰了,一定要根据经济业务来判断 也就是返还协议
作者: 伊林    时间: 2015-4-15 11:40
财务匪兵 发表于 2015-4-15 09:22
楼上说得很清晰了,一定要根据经济业务来判断 也就是返还协议

你们才是前辈   哈哈   我刚涉入房地产行业,所以多多向你们学习~~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5-4-15 15:50
伊林 发表于 2015-4-15 11:40
你们才是前辈   哈哈   我刚涉入房地产行业,所以多多向你们学习~~

坚持住,一转眼我在论坛4年了,从一个小会计到今天,论坛教给我太多东西了,多讨论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5-4-16 16:48
按视同补贴收入处理。
作者: 小_-敏_-子    时间: 2015-4-19 10:03
我也想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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