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土地增值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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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hengxing
时间:
2014-7-24 11:23
标题:
土地增值税扣除??????
各位老师,帮忙解释一下: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财务费用的扣除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5%以内计算扣除?
其中“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是按项目核算,将财务费用分摊到项目,这个和进入成本没有关系吗?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4-7-25 07:09
土地增值税的期间费用的计算,是按规定的比例和方法计算扣除的。其中的利息费用是不允许计入成本的。
作者:
苍生笑
时间:
2014-7-26 14:50
塞外愚翁 发表于 2014-7-25 07:09
土地增值税的期间费用的计算,是按规定的比例和方法计算扣除的。其中的利息费用是不允许计入成本的。
???资本化了,可以进成本呀!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4-7-26 17:32
房地产的利息费用土地增值税不允许资本化,但所得税允许。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7-27 09:00
渔翁大哥说得对,跟成本无关的,要最后调整的
作者:
lihengxing
时间:
2014-7-27 18:06
学习学习
作者:
ZJZJZZH
时间:
2014-7-27 20:27
我的理解,平时可将利息费用按资本化或者费用化原则计入“开发成本-利息资本化”或者财务费用并结转。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将资本化部分加回到财务费用。符合条件的可将所有财务费用据实扣除。不符合条件的或者财务费用实际发生不足5%(或地方最高扣除标准)的,选择按(1+2)*10%计算扣除开发费用
作者:
陈高友
时间:
2014-9-19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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