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请教个代付款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icobio
时间:
2013-12-4 00:26
标题:
请教个代付款问题
我们有个母公司,刚设立了一个项目公司B,100%控股B公司。准备用项目公司来运作项目。
在B项目公司成立之前,母公司跟另外一家设计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并用母公司的基本账户支付过一次款项给设计公司,取得了相关设计发票。
现在急需付设计单位设计进度款,但是项目公司B的税务登记证以及基本户都还没办下来,无法用项目公司付款给设计公司。
不知道是否可以用母公司的账户打款给设计公司,然后让设计公司开具发票给项目公司(发票抬头写项目公司的名字)。 是否可行? 需要补充什么证明吗?
另外可能要改签合同。印花税应该需要重新缴纳。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12-4 09:37
子公司性质的B公司,我认为印花税仍不应重复缴纳。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