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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车位押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3-10-22 09:04
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车位押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的同时,对使用车位的业户收取小区内地上车位的押金(此外不另行收取租赁费),合同注明该押金在业主不再使用车位时可以退还,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作者: sanshui7    时间: 2013-10-22 09:16
学习一下谢谢。
作者: ken75    时间: 2013-10-22 09:41
这个应该不交税吧,注明以后要退的嘛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3-10-22 10:01
和二师兄商榷下哈,押金不缴纳营业税,超过一年尚未退还的除外
作者: NJZJM1975    时间: 2013-10-22 19:44
我来学习下。。。。。。
作者: 榕榕    时间: 2013-10-29 10:38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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