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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话税史之五——严复赋税思想 [打印本页]

作者: 苍生笑    时间: 2013-10-15 20:54
标题: 大话税史之五——严复赋税思想




                 大话税史之五——严复赋税思想

    严复(公元1853一1921年),字几道,福建侯官(今闽侯)人。曾赴英国学习海军,并翻译了亚当。斯密的《原富》等著作。
    严复对赋税的职能、作用有较深刻的认识,认为纳税是公民的义务,而政府征税后要用之于民。他说“赋税贡助者,国民之公职也”:“取之于民者,还为其民”。
    在向谁征税的问题上,严复提出了“赋在有余”的原则。指出“国家责赋在民,必有道矣。国中富民少而食力者多,必其一岁之入,有以资口体、供事畜而有余,而后有以应国课。”他提出不能以“养民之财”、“教民之财”和“赡疾病待赢老之资”作为征税对象。这一主张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要求,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严复主张





作者: huangningoo    时间: 2013-10-1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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