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分类标准 | 类型 | 含义 | 优劣及其他要点 |
| 所取得资金的权益特性 (最常见) | 股权筹资 | 1.也称权益资本、自有资本、主权资本。是企业依法长期拥有、能够自主调配运用的资本。 2.股权资本在经济意义上形成了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 1.一般不用还本,财务风险小,但付出的资本成本相对较高 2.代表企业基本资信状况的主要指标。 3.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内部积累等 |
| 债务筹资 | 企业通过借款、债券、融资租赁及赊购等取得,在规定期限内需要清偿的债务。 | 具有较大的财务风险,但付出的资本成本相对较低。 又叫债权人权益 | |
| 衍生工具筹资 | 兼具股权与债务特征混合融资 | 可转换债券融资 | |
| 其他衍生工具融资 | 认股权证融资 | ||
| 是否借助于中介筹集 | 直接筹资 | 直接与资金供应者协商筹集资金。 | 包含: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吸收直接投资 |
| 间接筹资 | 1.是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而融通资本的活动。 2.形成的主要是债务资金,主要用于满足企业资金周转的需要 | 间接筹资方式主要有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 | |
| 资金的来源范围 | 内部筹资 | 企业通过利润留存而形成的筹资来源。 | 一般无需花费筹资费用,可降低资本成本。 |
| 外部筹资 | 向企业外部筹措资金而形成的筹资来源。 | 需要花费一定的筹资费用,提高了筹资成本。 | |
| 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期限 | 长期筹资 | 指企业筹集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资金筹集活动。 | 可是股权资金,也可是债务资金。筹资管理中,长期资金通常被称广义地称作为资本。 |
| 短期筹资 | 指企业筹集使用期限在1年以内的资金筹集活动。 | 常利用商业信用、短期借款、保理业务等方式来筹集 |

| 组织形式 |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人民币万元) | |
| 有限责任公司 | 基本要求 | 3 |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10 | |
| 会计师事物所或资产评估机构 | 30 | |
| 股份有限公司 | 基本标准 | 500 |
| 上市 | 3000 | |
| 经纪类证券公司 | 5000 | |
| 保险公司 | 2亿元 | |
| 综合类证券公司 | 5亿元 | |
| 分类 | 含义 | 企业成立时的实收资本是否等于注册资本 |
| 实收资本制 | 在企业成立时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 | 相等 |
| 授权资本制 | 在企业成立时不一定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只要筹集了第一期资本,企业即可成立,其余部分由董事会在企业成立后筹集(授权)。 | 可能不相一致 |
| 折衷资本制 | 类似于授权资本制,但要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或比例,以及最后一期缴清资本的期限。 | 可能不相一致 |
| 具体内容 | |
| 是否分期 | 可以分期缴纳 |
| 首次出资额 | 1.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不是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的20%)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额(不是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10万元)。 |
| 最后缴足期限 | 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
| 原则 | 含义 | 法规规定 |
| 资本确定 | 指企业成立时资本金数额的确定。企业设立时,必须明确企业的资本总额以及各投资者认缴的数额。 | 1.企业获准工商登记(即正式成立)后30目内,应依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等凭证,以此为依据确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 2.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能替代出资证明书 |
| 资本充实 | 指资本金的筹集应当及时、足额。企业筹集资本金的数额、方式、期限均要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并在企业章程中加以规定,以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足额筹得资本金。 | 1.个别投资者单方违约: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可以按企业章程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延迟出资的利息、赔偿经济损失; 2.投资各方均违约或外资企业不按规定出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
| 资本维持 | 指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有义务保持资本金的完整性。企业除由股东大会或投资者会议作出增减资本决议并按法定程序办理者外,不得任意增减资本总额 | 股份公司可以回购股份四种情况下: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不超过5%;资金来自税后利润;1年内转给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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