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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投资入股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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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群实录
时间:
2013-2-25 11:54
标题:
土地投资入股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股东将一块部分开发的土地投资给我公司作为实收资本增加。该地块取得时缴纳的出让金等为1亿元,投资进我公司时按评估值作家5亿元,增值部分当时已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我公司将该开发后进行了销售。请问我公司在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该土地是否可按5亿元作为土地成本计算扣除额?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2-25 13:45
应按照5亿元作为土地增值税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 (财税字 〔 1995 〕 048 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增值额)。此问题,如确定其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应以土地评估价格作为收入,以土地的取得、开发的成本、费用作为扣除项目计算征税。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3-2-25 16:21
学习了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3-2-25 20:00
同意
作者:
heavenrain22
时间:
2013-2-25 21:07
是这样的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2-26 10:38
学习过了
作者:
张赫
时间:
2013-2-26 10:49
学习了 谢谢..............
作者:
快樂天使
时间:
2013-3-29 15:00
当然是5亿了,只要手续齐全,评估合理就没有问题,如果作价评估不合理那就没有办法了,会很麻烦。
作者:
欢乐一问
时间:
2013-5-9 08:24
学习了,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3-5-9 10:26
学习学习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5-13 08:41
路过学习
作者:
bootama
时间:
2013-6-4 13:58
同意,这是应该计入成本的,因为你已经缴税了
作者:
不差我一个
时间:
2013-7-2 09:23
学习了。
作者:
ssd
时间:
2013-7-4 14:18
学学习习了,谢谢
作者:
财会之星
时间:
2013-9-11 17:06
只要投资方已缴纳了土地增值税,就可以
作者:
楼颖颖
时间:
2013-9-28 16:10
想多多学习
作者:
橙子125
时间:
2013-10-25 00:11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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