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广告宣传费用的入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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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群实录
时间:
2013-2-25 11:53
标题:
广告宣传费用的入账问题
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一期房子进度70%,一期项目初步算下来是亏的。二期的地才拿上,老板说要把一期的广告费用全部算在以后要开发的二期上,20多万的广告宣传发票已经拿回来了,这个票据怎么下账?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2-25 12:43
广告宣传费的发票属于广告服务业范畴,按照规定根据广告合同约定和广告内容确认是否确定费用的归集去向,广告费属于期间费用,是根据经营期限进行核算的,就是说哪一年度(会计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就应该在本年度中核算(计入在哪一年度中),除非有特殊的预提待摊的问题。贵公司老板可能不是很了解此问题,建议合理解释一下,即使一期亏损,在计算二期时的盈利将会自行弥补亏损。再说房地产亏损很不一般的,因为房地产一般是不应亏损的,是会计上的亏损还是税法中的亏损需要进一步核算核算后再说。不是测算亏损就是亏损的。仅供参考。
作者:
许家铭
时间:
2013-2-25 15:05
这个需要广告合同配合的啦,而且税务局也有核定的其合理性的权力。你能做的就是重新和广告公司签订一个合同,把服务的内容后移到二期。
作者:
heavenrain22
时间:
2013-2-25 21:12
楼上说的对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2-26 10:35
学习过了
作者:
张赫
时间:
2013-2-26 10:51
学习了 谢谢..............
作者:
li3338
时间:
2013-2-27 11:16
学习了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3-2-28 10:24
广告宣传费可以结转扣除的,所以你一次计入一期项目也没什么不可用的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3-1 17:06
学习了
作者:
whwk777
时间:
2013-3-4 14:41
费用是不能跨年的
作者:
美丽かの冻人
时间:
2013-3-5 09:35
期间费是不能跨年度计入费用的,如果一期和二期在开发期间有时间交叉记哪一期那不是问题。关键是看核算期间。
作者:
快樂天使
时间:
2013-4-1 13:17
可以递延吗,好像不可以全部下到二期,你们当时应该跟广告公司协商,一期时开一部分,其余的可以在二期时开具。现在全开下来做账不是很好做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5-7 10:29
同意楼上的观点
作者:
bazhao
时间:
2013-5-9 14:24
广告费,可以事先筹划的,根据项目进度情况,一般广告公司愿意根据开发商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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