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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一下关于委托销售收入确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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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efeng
时间:
2013-2-11 20:17
标题:
请教一下关于委托销售收入确认的问题
本单位现在委托代理公司销售房子(客户合同是与我们房产公司签订,交款也直接交我们单位),请问预售收入的确定是否仍旧是以到账为准,还是以国税2009年31号文件第六条中所说的
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由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基价,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按规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额,不得直接从销售收入中减除;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低于基价的,则应按基价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由受托方与购买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的,则应按基价加上按规定取得的分成额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2-12 17:35
我认为应该按31条的来确认,这里面包销的话,还有几个文件规定是否合理范围
作者:
heavenrain22
时间:
2013-2-13 02:36
学习了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3-2-18 10:07
学习了
作者:
月牙弯弯
时间:
2013-2-18 10:46
LJL51618 发表于 2013-2-18 10:07
学习了
学习了,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2-19 10:44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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