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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纳税指标计算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hbf159    时间: 2012-12-6 20:57
标题: 房地产企业纳税指标计算方法
房地产企业纳税指标计算方法

(一)收入指标收入的确认,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等,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最为关心的问题。1、目的:主要是比较当期企业取得的现金收入数和当期确认的收入数。2、完整模型:
主营业务收入 +(预收帐款期末余额 — 预收帐款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帐款——定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帐款+本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本期的预收帐款—本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帐损失










3、建立房地产收入指标3-1、指标3-2,如下:
① 指标3-1,按会计制度确认收入,即当期收到前期发生的“应收帐款”,在前期已确认收入。

② 指标3-2,按税法确认收入,即当期收到前期发生的“应收帐款”,在当期已确认收入。

5、该指标不能解决的问题:将产品用于捐赠、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抵偿债务以及其他换取非货币资产的情形。6、灵活应用:如果“定金”直接记入预收帐款,则没有“其他应付款-定金”;可以将企业的整个销售过程的年度情况进行对比。7、使用该指标前了解企业对于“应收帐款”确认收入的方式,了解企业对于“定金”、“认购金”的记帐科目(二)营业税指标:目的:通过指标3分析后,选取金额较大的数和申报缴纳的营业税对比,初步核实营业税缴纳的情况。2、建立模型:
指标4:确认收入指标≥1的情况,即确认收入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 (预收帐款期末余额 — 预收帐款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帐款——定金】* 5%




申报缴纳营业税

(2)指标5-1、5-2:确认收入指标≤1的情况,即确认收入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帐准备 + 当期未收回的“应收帐款”—当期收到前期发生的“应收帐款”】* 5%




申报缴纳营业税

注意:当企业有增值税纳税项目时,需灵活应用,应从报表附注中了解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主营业务收入”营业税应纳所得额,并带入公式进行计算。该指标仍然不能解决的问题:将产品用于捐赠、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抵偿债务以及其他换取非货币资产的情形。灵活应用:如果以前年度有滞纳税款的行为,应结合审计报告的内容,减去当年缴纳以前年度的税款金额;可以将企业的整个销售过程的年度情况进行对比。(三)城建税指标目的:通过指标3分析后,选取金额较大的数和申报缴纳的城建税对比,初步核实内资企业城建税缴纳的情况。2、建立模型:
(1) 指标13-1:确认收入指标3≥1的情况,即确认收入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 (预收帐款期末余额 — 预收帐款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帐款——定金】* 5%*7%[1]




申报缴纳城建税

(2) 指标13-2、13-3:确认收入指标3≤1的情况,即确认收入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帐准备 + 当期未收回的“应收帐款”—当期收到前期发生的“应收帐款”】* 5%*7%

申报缴纳城建税

注意:当企业有增值税纳税项目时,需灵活应用,应从报表附注中了解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主营业务收入”营业税应纳所得额,并带入公式进行计算。
4、该指标仍然不能解决的问题:将产品用于捐赠、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偿债务以及其他换取非货币资产的情形。

5、灵活应用:如果以前年度有滞纳税款的行为,应结合审计报告的内容,减去当年缴纳以前年度的税款金额;可以将企业的整个销售过程的年度情况进行对比。(四)教育费附加指标:
1、目的:通过指标3分析后,选取金额较大的数和申报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对比,初步核实内资企业教育费附加缴纳的情况。

2、建立模型:

(1)指标14-1:确认收入指标3≥1的情况,即确认收入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 (预收帐款期末余额 — 预收帐款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帐款——定金】* 5%*3%




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2)指标14-2、14-3:确认收入指标3≤1的情况,即确认收入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本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帐准备 + 当期未收回的“应收帐款”—当期收到前期发生的“应收帐款”】* 5%*3%






作者: 柳之    时间: 2012-12-7 08:43
好资料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12-7 08:51
总结的很好,感谢分享。
作者: cby1990101    时间: 2012-12-7 10:08
学习一下

作者: ~浅浅容颜~    时间: 2012-12-7 11:50
学习一下呵呵
作者: 一点就通    时间: 2012-12-7 12:42
看下先
作者: 你听的到    时间: 2012-12-7 12:53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作者: 2396513586    时间: 2013-2-15 09:48
学习学习
作者: 得失    时间: 2013-2-25 11:04
很好的总结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3-5-11 11:09
有点晕
作者: 2396513586    时间: 2013-5-17 16:11
了解了解
作者: 2396513586    时间: 2013-5-17 16:13
已经学习
作者: Water_apple    时间: 2013-12-16 15:33
正需要这方面的资料,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Water_apple    时间: 2013-12-16 16:28
谢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dekhtk    时间: 2013-12-16 17:28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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