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递延所得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冰蓝2012
时间:
2012-11-17 16:50
标题:
递延所得税问题
房地产企业在预售阶段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应如何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2-11-17 23:13
学习了
作者:
dekhtk
时间:
2012-11-18 14:53
同上求解?
作者:
ctmy100
时间:
2012-11-18 15:39
按照简易处理方式,无预缴所得税时,预售期产生的可弥补亏损,按25%确认递延所得所资产,同时调减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子科目,列入当期报表。设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可弥补亏损情况。有预缴时借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子科目,同时做弥补前期亏损分录,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子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即前期可弥补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结转(弥补亏损后的金额为预缴所得税金额)。此假设为只考虑可弥补亏损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的影响,此外还应考虑坏账准备,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等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2-11-18 19:54
哦,路过
作者:
pinkelement
时间:
2012-11-19 09:57
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