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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集团与资金池成员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打印本页]

作者: Q群实录    时间: 2012-10-25 11:17
标题: 集团与资金池成员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集团与资金池成员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借款合同中,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因为财务公司属于金融组织,所以,它和项目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应缴纳印花税;而结算中心不是金融机构,它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作者: 风摇    时间: 2012-10-25 13:55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借款利息是不被认可的,即然是企业集团资金池,没必要弄什么合同,走往来就好了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10-25 17:06
不交印花税
作者: shezha    时间: 2012-10-30 10:23
不交的

作者: 风摇    时间: 2012-11-14 11:53
不要交的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3-1-22 16:29
不用缴纳印花税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2-18 17:42
不需缴纳印花税,不在印花税条例中的列举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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