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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其他公司买地后,以后开发过程中外帐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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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ohui-1234
时间:
2008-7-27 18:16
标题:
代其他公司买地后,以后开发过程中外帐如何处理?
其他公司没有资质,以我公司名义买下地后,自行开发,但土地的所有权是在我公司帐上,这以后的外帐怎么处理?能要求其他公司将一系列的单据都给我公司做帐吗?(其实这个问题以前问过,但是没有得到答案,在这里再问一下,挺要紧的)
作者:
爱就一个字
时间:
2008-7-27 18:53
地在你们公司,那么项目的立项肯定也是在你们公司的,自然这些成本发生时的票据就应该在你们公司入账
作者:
yaohui-1234
时间:
2008-7-27 23:14
地,名义上是我公司的,但实际上是另一建筑公司的,他们自己盖,自己卖,我们为了对税务局有个交待,必须有一些票据拿来做外帐,可是我们应该要求那家建筑公司提供一些什么样的票据和数据给我们呢,领导的意思还想两家公司签一个协议,意思有一,要求对方每月给我们提供一些必要的票据给我们做帐,但是具体需要哪些票据和数据,我也不清楚,所以想在这里请教一下大家,二,如果以后税务局查出问题来,这个责任由对方负责,是他们要求我们借资质的,领导也是一个糊涂,有点交情就答应了,没有想到给财务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08-7-28 11:19
我们公司刚好和你们公司相反,我们正好是你所说的那个建筑公司。我们也是自己没有资质,所以用你们这样有资质的企业代买了地,现在财务也是很麻烦。我们咨询了很多税务、房地产、法律的专家,对我们这种经营情况进行了会诊,非常之麻烦和复杂。第一、地在你们名下,对方又没有资质拥有这块地,那么这个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应该是你们公司无疑;也就是说在该项目开发的过程中对外(税务)应该是以你们的名义出现;第二、该建筑公司到底以什么什么身份出现?唯一可走的路是--代建或者代管;他们负责管理这个项目,你们付给他们代管费;第三、税费缴纳。所有的税费都必须以你们公司的名义缴纳,至于谁出这部分钱,那要看你们和建筑公司之间的合作情况了。不过照你说,你们领导也忒不谨慎了,这种代借资质的行为非常麻烦的。不是借了就行了的。到时候后患无穷,而且感觉你们没有任何利益可言。你们在这个项目中其实就是开发商,那个建筑公司在开发这个项目的过程中只能以你们的名义签合同、以你们的名义收发票。最后他们卖房子你们就是受益方,你也知道房地产的所得税政策吧,总之你们如果和税务关系比较好,那也要费点功夫,不然你作为财务人员以后听见税务两个字就该头疼了。但是要走代建这条路也不行,因为代建有三个条件:资金要有流向规定的,你们不给建筑公司给钱,他们自己垫支工程资金,最后你们的税免不了,他们也免不了,怕的是缴两次税,或者和税务说不清。签协议那也得是在合法的前提下。你好好研究一下代建合作模式吧。不要糊里糊涂的到时候惹麻烦。我也是过来人,现在都不敢看这个项目,太麻烦了,以后的路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如果你想到了好办法也请相告。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8-6 21:25
4楼的解答已经很清楚了,代建工程是一条路,但是代建要求建筑公司不能垫付资金,该案例中是不可能的。
合作建房的模式倒是探讨一下
作者:
少林旋风
时间:
2009-8-19 09:22
解释的够清楚了,我们可以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黑色闪电133
时间:
2009-8-28 09:29
设立分公司,用你们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管理,所有的收支由对方负责。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8-28 09:41
会计工作是业务经营活动的真实反映,如果经营活动违法,会计工作如何反映呢?这就是房地产会计帐务有时难以处理的症结所在。
作者:
deeds
时间:
2009-8-28 10:19
自己把自己搞复杂啦。这种事情都是拍桌子拍出来的。合作建房是个方法,但必须在立项前就开始策划
作者:
三期
时间:
2009-8-28 10:21
这事确实很麻烦,首先没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拿了地,建筑公司没有土地使用权,以后立项和开发贷都做不了,没有合法法人,可考虑有地一方以地投资入股与另一方成立项目开发公司
作者:
zyjdon
时间:
2009-8-28 17:11
怎么不考虑合作建房的方式,你方出地,对方负责建设,然后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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