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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津市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丽人君子    时间: 2012-9-6 14:31
标题: 天津市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程序
行政审批主体名称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商品房销售许可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前,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商品房。
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   
    (1)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2)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已批准的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
  (4)已按照规定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5)有已经备案的物业管理方案或者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6)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达到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工程形象部位。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1)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书、《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经批准的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已按照规定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证明(复印件)
  (6)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证明
  (7)商品房项目基础工程形象部位的证明
  (8)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9)商品房销售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销售进度、销售手段、营销策划方案,以及《面积计算成果表》和加盖公章的项目总平面图。其中项目总平面图用红笔圈出拟售房屋的位置。经济适用房应提供市物价局价格批复)。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39040窗口依法申领、报送《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到同一窗口领取《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是
法定审批时限   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该行政许可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无
有无收费及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能否网上申报办理   否
申请书标准文本和示范文本   申请书标准文本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请登录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下载,或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039040窗口号索取。
受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B厅国土房管环保服务区国土房管局039040号窗口。
  咨询电话:2453888624538887
  网址:www.tjfdc.gov.cn
  中心咨询电话:24538890
  中心网址:www.tjxzxk.gov.cn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4538762
  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
  邮政编码:3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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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9-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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