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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关于合作开发中,甲方不要利润要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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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紫明
时间:
2012-8-9 14:11
标题:
请教关于合作开发中,甲方不要利润要房的问题?
甲方以土地使用权400和该项目固定收益600为股金,乙方以货币为股金,
甲方把土地过户给了乙方,以乙方名义开发房地产,甲乙双方均为房地产企业,
房子建成后,甲方有1000平米的房子,其余部分归乙方,甲方不再主张其他权利,该项目的盈利亏损以及有关的法律事项均与甲方无关。
问题:我公司是甲方,1、我公司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呢~?合同签订时为2010年,项目完工是在2012年。
2、我公司确认多少收入,是以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还是固定收益,还是两者加起来~
3、我公司这个业务,需要交什么税,税率。
作者:
蓝紫明
时间:
2012-8-9 14:40
我公司当时把土地转让给乙方时,按正常转让土地做的业务。借:其他业务收入,贷:其他业务支出。并交纳了转让土地的相关税费。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8-9 23:52
这应该是两项业务处理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8-10 06:57
昨天晚了,具体地说你这个根本不是合作建房,而是单纯出售土地使用权,只是对方的付款方式是现金+不动产,具体应该参考国税函2009 31号。要缴纳的税有营业税-土地使用权 5%,土地增值税,如果你们不是房地产企业不享受加计30%扣除,企业所得税,小税种有印花税。拿到房屋以后还要缴纳契税,再出售的话还要缴纳上免得各种税。
作者:
蓝紫明
时间:
2012-8-10 10:22
追问:具体的收入确认时间呢~?是合同签订日期,还是收到房子的日期。金额是多少呢~?
2、再就是后期我的账务该怎么处理呢~?我方付给对方的地价的余款,后期怎么处理呢~?
3、土地已确认收入,而后期,我该确认多少收入呢~?
作者:
蓝紫明
时间:
2012-8-15 11:19
有人知道吗?
帮帮忙吧~
作者:
蓝紫明
时间:
2012-8-20 09:17
有人知道吗?帮帮忙吧~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8-20 14:04
有点看不懂,你说的具体是什么,以愚见参照国税2009年31号文,分作三笔业务处理。出售土地使用权,工程款,房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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