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员工因工伤取得的工伤赔款,能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2-7-19 23:24
标题: 员工因工伤取得的工伤赔款,能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因工伤取得的工伤赔款,能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该贴已经同步到 银河飞雪的微博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7-20 07:08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tzpyl    时间: 2012-7-20 07:59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7-20 09:04
学习了
作者: txx123    时间: 2012-7-20 09:18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作者: joan    时间: 2012-7-20 09:30
txx123 发表于 2012-7-20 09:18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谢谢楼主...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