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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向购房客户送空调,香港旅游费等财务上如何处理较妥 [打印本页]

作者: Q群实录    时间: 2012-7-17 14:53
标题: 向购房客户送空调,香港旅游费等财务上如何处理较妥
各位,请问一下,销售后向购房客户送空调,香港旅游费等,这些开支在财务上如何处理较妥?


作者: MANse    时间: 2012-7-17 14:58
学习 看看 不错
作者: sunajun    时间: 2012-7-17 16:03
我怎么觉得按照买一送一的思路,如果是每个客户都送,事先确定的,应计入开发成本,和买房带装修是一样的。虽然是旅游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7-17 19:28
看看有多少的量。多的话进成本,少的进费用。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7-17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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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你好,能做一下详细解答吗?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7-18 09:28
顶一下
作者: fhjt2010    时间: 2012-7-18 09:28
实质是捐赠啊,一定的处理好了啊,不然客户要交个税,企业所得税还不准许扣除
作者: 虎妞    时间: 2012-7-18 10:16
fhjt2010 发表于 2012-7-18 09:28
实质是捐赠啊,一定的处理好了啊,不然客户要交个税,企业所得税还不准许扣除

学习了
作者: nthzy    时间: 2012-7-18 10:31
房地产公司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向购房客户捐赠,实质上应该是是一种营销方法,个人认为应入销售费用。入开发成本太牵强,而且税务处理上也会有问题。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7-18 13:31
在会计上确实进销售费用,但在税法上可能会"捐赠纳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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