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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配套设施如何分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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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hfzy
时间:
2012-7-13 14:50
标题:
配套设施如何分摊问题
我公司分三期开发一个项目,整个小区项目中二期有配套设施 幼儿园、消防泵房,三期有利用人防建的车位,后面的配套设施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可以计提,但如果一期已可以土地增值税清算,还没有建成(取得发票)是不能分摊抵扣的,是不是幼儿园、车位等在建设各期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请前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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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7-16 14:02
顶一下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7-16 14:23
学习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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