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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一下关于监理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入账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xiefeng    时间: 2012-7-12 12:12
标题: 请教一下关于监理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入账问题
我们公司与监理单位总公司签定合同,付款时收到一张对方外地分公司的监理服务业发票,请问这个能入账吗,这个服务业发票一定要本地开吗?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7-12 13:06
最好是合同、发票单位和收款单位三方一致.
作者: 贺雪峰    时间: 2012-7-12 14:1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第六条 关于纳税地点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下同)、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虽然财税2009 61部分条款已经失效,但关于纳税地点的规范性条款仍然有效。
作者: 江苏小鱼儿    时间: 2012-7-12 15:05
这个倒不清楚了,学习了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7-12 15:44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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