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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成立的房开企业有关招待费扣除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柠檬树-6    时间: 2012-6-16 08:48
标题: 新成立的房开企业有关招待费扣除问题
请教:我公司成立于2010年,开发项目于本年才有收入,在头两年里一真都有招待费,请问今年在弥补亏损时前两年的招待费可否正常在税前弥补?

作者: 黔淡如菊    时间: 2012-6-16 14:27
先往待摊费用里放,等有收入再转回
作者: 121808865    时间: 2012-6-17 10:29
个人认为2#楼的回答是旧的政策,旧的31号文,是允许招待费向后结转3年后扣除的,新的31号文没有这点了,所以招待费直接进费用。
http://bbs.esnai.com/thread-4660685-1-1.html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6-18 09:23
招待费不计入开发间接费
作者: zhdl    时间: 2012-6-19 08:43
招待费记入管理费,在做汇算清交时调增
作者: 柠檬树-6    时间: 2012-6-26 12:49
谢谢各位!
作者: 网事如烟    时间: 2012-6-30 13:48
招待费记入“管理费用”。汇算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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