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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拆迁费的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岁月静好    时间: 2012-5-10 10:25
标题: 拆迁费的处理
1、支付拆迁费时的原始凭证应有哪些?

答:拆迁协议、拆迁户的收条、身份证复印件。请各位高手补充。

2、拆迁费进成本时的原始凭证应有哪些?我公司后附的是Dai.开的拆迁费发票。请高手补充

作者: 604683056    时间: 2012-5-10 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如果对方属于经营性收入,则应当开具发票,如果对方不属于经营性收入,则不需要开具发票。

    事实上,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而国家出让的土地,一种是国家通过收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一种是通过征收的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无论收储还是征收都是一种国家行为。因此,在收储或者征收过程中支付的所有资金,都应属于补偿性款项。对于被拆迁者来讲,都不属于营业性收入。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拆迁补偿费的合法凭证一般包括:

    (1)要有收款人的签章、地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2)拆迁协议书。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2-5-10 11:43
拆迁协议、拆迁户的收条、身份证复印件。
这三样已经构成拆迁费的进成本的合法凭证了,不需要去开发票的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5-10 12:58
同意楼上意见
作者: 604683056    时间: 2012-5-10 15:00
国家税务局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可以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也可以按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也就是说,拆迁补偿费产生不了增值额,而且对土地增值税产生抵税效应,因为计入开发成本的拆迁补偿费,还需要加计20%扣除。



作者: zuoli    时间: 2012-5-14 12:04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马艳    时间: 2012-5-17 20:32
学习了,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blueangel    时间: 2012-5-18 14:47
学习了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5-18 15:57
同意楼上
作者: JOYARK    时间: 2012-5-22 06: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yj418276792    时间: 2012-5-23 20:08
学习了
作者: yanyanliunan    时间: 2012-5-25 11:06
学习了
作者: yanyanliunan    时间: 2012-5-25 11:06
JOYARK 发表于 2012-5-22 06:12
同意楼上意见

学习了
作者: chx870828    时间: 2012-5-30 16:39
有帮助
作者: 与太阳同行    时间: 2012-6-6 10:28
恩,学习了一下,很好
作者: 与太阳同行    时间: 2012-6-6 10:30
很好,学到了很多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6-14 13:49
学习了
作者: 小肉丸子    时间: 2012-6-14 14:02
谢谢各位高手的指导,让我们也学习一下
作者: chencaogen    时间: 2012-6-14 14:58
你说的那些就可以  够了
作者: 钟祥邮币卡    时间: 2012-6-23 20:04
学习!
作者: weillst    时间: 2012-6-25 00:50
附件够啦,建议每户开立存折,付款有银行记录。
作者: 付莉辉    时间: 2012-6-27 13:38
学习了,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付莉辉    时间: 2012-6-29 15:00
学习了
作者: effort    时间: 2015-2-28 15:01
谢谢  谢谢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5-3-23 10:06
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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