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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公司交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网开一面    时间: 2012-4-26 09:26
标题: 开发公司交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问题
开发公司与质监部门、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开发公司交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到银行指定账户,后质监部门同意返还80%到建筑公司账户(此款按规定是返还到建筑公司),因建筑公司也是我们老板的,问:返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按建安费入账合适(可增加开发成本,但交建筑公司税,开票),还是按返还开发公司入账合适(从建筑公司取款,入开发公司账),会有什么问题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4-26 11:50
我认为应作为建筑公司的账务处理
作者: 小泥鳅    时间: 2012-7-1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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