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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间资金无偿占用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2-4-24 19:55
标题: 企业间资金无偿占用处理
1、关于无偿将资金让渡给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关联企业间资金占用
  因此,公司之间或个人与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无偿借款),若没有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不缴纳营业税。由于无偿借款无收入体现,因此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联企业间资金占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即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甲公司给乙公司无偿使用的资金,要按照税务核定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2、关于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他人使用的涉税问题。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转借他人,实质上是将企业获得的利益转赠他人的一种行业,因此税务部门有权力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核定其转借收入,并就其适用营业税暂行条例按金融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付的利息也可扣除,如果借款全部转借他人,也可选择不扣除利息及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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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hfzy    时间: 2012-4-24 20:25
学习了
作者: whhfzy    时间: 2012-4-24 20:25
学习了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2-4-24 21:21
肖捷和解学智局长有个在线访谈呀,不过怎么和税法不太协调?我传上来
作者: yxtx    时间: 2012-4-25 01:04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4-25 08:05
感谢楼主
作者: 大鹏展翅    时间: 2012-4-25 08:08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2-4-25 09:51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4-25 10:43
学习一下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4-25 10:45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nihao123456    时间: 2012-7-3 15:49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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