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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变更基本银行账户是否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2-4-21 23:48
标题: 变更基本银行账户是否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问:我公司近日因业务需要,变更银行基本存款帐户,但是扣税银行帐户保持不变。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到税局报送相关变更事宜?
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明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因此,你公司应当在银行帐户发生变动后15日内,填写《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并携带变动后的相关银行帐户资料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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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4-22 10:15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磨铁 时间: 2013-4-15 12:43
知道一下了,学习下。
作者: 骆驼祥子 时间: 2013-4-20 17:11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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