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员工因工伤取得工伤赔偿是否要代缴个税
[打印本页]
作者:
rechard
时间:
2012-4-10 13:22
标题:
员工因工伤取得工伤赔偿是否要代缴个税
问:员工因工伤取得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事故补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列十一项所得范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作者:
阿土伯1982
时间:
2012-4-10 14:37
有理有据,学习了。
作者:
财务老陈
时间:
2012-4-10 15:13
正确,再次学习!
作者:
凤凰涅槃
时间:
2012-4-10 15:44
清晰明了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