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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因工伤取得工伤赔偿是否要代缴个税 [打印本页]

作者: rechard    时间: 2012-4-10 13:22
标题: 员工因工伤取得工伤赔偿是否要代缴个税
 问:员工因工伤取得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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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事故补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列十一项所得范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作者: 阿土伯1982    时间: 2012-4-10 14:37
有理有据,学习了。
作者: 财务老陈    时间: 2012-4-10 15:13
正确,再次学习!
作者: 凤凰涅槃    时间: 2012-4-10 15:44
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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