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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开企业清算时补缴土地增值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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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湖新绿
时间:
2012-3-28 15:04
标题:
房开企业清算时补缴土地增值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问题】
房
地产开发企业清算时补缴的土地
增值税
,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解答】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
纳税
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作者:
燕岛秋湖
时间:
2012-3-28 15:16
没错,路过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2-3-29 09:22
记得清算时补交不加滞纳金的。有文件。
作者:
cathy_bai
时间:
2012-3-29 11:10
同意,不收!
作者:
l18199
时间:
2012-4-12 17:15
,,,,,,,,,,,,,,,,,
作者:
shj19780310
时间:
2012-4-13 13:05
新人啊,房产会计和工业会计是隔行如隔山,来学习,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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