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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豪宅税改:或成房产税“伏笔” [打印本页]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2-3-26 22:41
标题: 豪宅税改:或成房产税“伏笔”
这两天,房产税又像一把剑,悬在广深头上。

  继3月23日深圳市地税局和广东省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确认深圳开征房产税的消息之后,昨天,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广州举行的岭南论坛上表示,住建部正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总结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经验,研究扩大房产税征收城市。针对对广州、深圳入选试点的传闻,齐骥澄清:“还没有确定哪个新城市开征房产税。”

  齐骥的表态相当于说,雨肯定要下,但下到哪里还不知道。但他从侧面证明了财政部此前扩大房产税试点的最新进展。这都是为了落实今年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坚持调控不放松,促进价格合理回归。从形式上看,这与两年前深圳传闻开征物业税的过程几乎如出一辙——当时同样是先有传闻,而后深圳市地税局澄清没有时间表。但细究之下还是颇有不同。

  同样在3月23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该计划提出,对别墅、复式、大户型等商品住房,推进交易和保有环节的税收改革。这被解读为“豪宅税改”,倒是一个值得充分注意的动向。这是与两年前最大的不同,或许这正是开征房产税的伏笔。

  按此方案,今后在深购买豪宅,无论是交易环节还是保有环节,税收都将加大。但它没有说明,是针对新房还是现有存量中的豪宅。对比上海房产税,仅是对2011年1月28日之后本地居民新购的第二套房以及外地居民购买的新房征收,以及对上海家庭超过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面积予以征税。这涉及到的存量房很少。若深圳只是针对新房的豪宅征税,则影响较小;若是存量房中的豪宅,涉及面则很大。另外,多大的复式将征税,多大的面积算大户型,都将颇费思量。

  需要说明的是,税收一向属中央事权,地税部门只是执行机构,所谓澄清并无太大意义。况且,从时间上推算,深圳房产税征收已经空转8年之久,真要征收,只是一句话的事。(深圳晚报)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3-27 09:36
看一看
作者: 燕岛秋湖    时间: 2012-3-27 10:25
豪宅的定义怎么来的,中南海边上建了一个15平方米小平房,是豪宅还是普住?或者是廉租房?是论单价还是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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