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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项目核算这样分辅助核算合理吧 [打印本页]

作者: skks    时间: 2012-3-22 09:23
标题: 请教:项目核算这样分辅助核算合理吧
(案例)某房地产公司土地证面积10万平方米,建设住宅3期,其中公寓2期楼上住宅,1-3层是商铺。那么在财务账上开发成本分项目辅助核算为:公寓一期、公寓二期住宅、公寓二期商铺、公寓三期。在建设过程中按成本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作者: sxf861024    时间: 2012-3-22 10:16
按项目分成本签订合同很难的     可以先都在待分摊成本   等成本归集时候再按分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3-22 10:35
学习一下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3-22 11:08
分期可以但不一定要进行商铺和住宅分开
作者: mxh    时间: 2012-3-22 11:22
可以分三期,公寓和住宅不用分开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3-22 11:28
学习了
作者: skks    时间: 2012-3-23 10:13
土地增值税清算要商铺和住宅分别清算,对于签合同时要计算确定分别按商铺和住宅签,可以计算的。签合同麻烦点,平时和合约部沟通好了,形成惯例就好了
作者: 李小皮    时间: 2012-11-6 10:44
当然要带合同辅助核算,商铺和住宅当然也要分开,不然你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何分嘛,会太累的,还不如平时做好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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