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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企业收的不是本区的建筑业发票,也要被罚吗? [打印本页]

作者: shooter_zh    时间: 2012-2-24 11:05
标题: 开发企业收的不是本区的建筑业发票,也要被罚吗?
开发企业收的不是本区的建筑业发票,也要被罚吗?开发商有没有监督的义务?条例只是说的施工单位的纳税地点,没说收发票的单位也要审核?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2-2-24 11:12
征管法等一系列税法都不可以对你罚款,但是这个发票是不合规发票,税务可以不认
作者: shooter_zh    时间: 2012-2-24 12:00
好象也没有不合规发票之说,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2-24 12:05
建筑发票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去开,否则在稽查或者清算的时候,税务局可以认定这个发票不能作为成本扣除,你可以先把税金扣下来,让对方把发票拿回去作废,去你们地税局开,再把税金给人家。
作者: 鱼娃娃    时间: 2012-2-24 12:32
建安发票必须是项目所在的开具的才行哈!
作者: nthzy    时间: 2012-2-24 13:00
学习啦~~
作者: 眀慧    时间: 2012-2-24 13:02
我们也有这个情况
作者: 飞翔鸟    时间: 2012-2-24 13:20
建安发票必须是项目所在的开具的才行!

作者: zzp周游    时间: 2012-2-24 14:26

作者: 苏淳    时间: 2012-2-24 14:36
建安发票必须是项目所在地开具的才行!也是各税务之间任务的利益驱使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2-24 14:44
收到的不是本志区的发票税务不预认可,而且会让你补从新取得发票或补缴这部发票的税金
作者: 波音公司    时间: 2012-2-24 15:08
你在当地做的工程,到别处去交税。当地政府能干吗?说到底是利益之争。
作者: 美丽心琴    时间: 2012-2-24 15:54
按营业税规定,应该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会缴税。发票不合规,当然叫你补税了。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2-24 16:50
顶一下
作者: shooter_zh    时间: 2012-2-24 18:39
我知道税务会这么做,我们单位也是这么要求收取发票的。我想清晰的是,在哪一条上他们可以说这是不合规的发票吗?
作者: yxtx    时间: 2012-2-24 19:15
建安发票必须是项目所在地开具的才行
作者: 青鸟的天空    时间: 2012-2-24 21:28
那当然,这是地方保护政策
作者: 无语紫丁香    时间: 2012-2-24 22:12
是各个税务局任务完不成,抢税源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2-25 08:33
不晓得有没有具体条文,说这个发票不合法。但是营业税暂行条例里有一条是很明确的: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作者: wq2080    时间: 2012-2-25 08:48
肯定要在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所在地完税,那是必须地。
作者: 人在远疆    时间: 2012-2-25 08:58
地方利益保护主义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2-2-25 20:17
肯定要审核啦。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2-25 20:47
建筑发票必须是在项目所在地开具。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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