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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筹建期的截止日期是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易易0752    时间: 2012-2-17 11:12
标题: 请问筹建期的截止日期是什么?
您好!我想请教筹建期的截止日期,是营业执照上的日期还是指有第一笔收入为准啊?
之前我咨询过事务所,他们告诉我是有第一笔收入为准的,所以我一直将费用计入了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但是我们成立了5年了,因各方面原因尚未开发完毕并未有预售。
但是截至目前发生了好多成本了。我个人觉得还入开办费似乎有点不对。
请问怎么处理?
如果是按照执照上的日期,那我该怎么做啊?是不是要全部重新做账啊?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2-17 11:30
应当以开始营业为准。制造业以原料投入作为正式开始,房地产开发应该以项目开始运作作为开始。个人意见。账不需要重做,但可以调整一下。
作者: zhdl    时间: 2012-2-17 14:41
房地产以打第一根桩,工业企业以第一次投料为截止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2-17 17:09
顶一下
作者: 索马    时间: 2012-2-18 08:08
学习一下。。。
作者: 人在远疆    时间: 2012-2-18 09:01
筹建期是指应该以从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止。
作者: canens    时间: 2012-2-18 11:30
一般是以有第一笔收入为准,你公司情况特殊,咨询一下专管员再调整吧
作者: cya    时间: 2012-2-18 17:09
学习了,本人认为是拿到土地开始开发为止。为筹建期。
问一下,房地产企业那些税在地税局交,哪些在国税局交?
作者: 无语紫丁香    时间: 2012-2-18 21:36
cya 发表于 2012-2-18 17:09
学习了,本人认为是拿到土地开始开发为止。为筹建期。
问一下,房地产企业那些税在地税局交,哪些在国税局 ...

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控基金,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在地税局交,企业所得税在哪里交要看你的企业成立的年份,你具体问一下你们的税务主管部门
作者: 小易易0752    时间: 2012-3-16 11:17
谢谢~学习了
但是我的企业所得税到现在都还没开始核定,就是还没拿国税登记证,有关系吗?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3-16 13:38
学习一下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2-3-16 16:27
开办费不在管理费用里核算吗?
作者: weillst    时间: 2012-3-16 16:55
现在基本上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都在地税交税。(除非你有建材销售等增值税业务,才在国税交税)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12-3-16 17:00
筹建期是指应该以从批准筹建之日起至正式生产之日为止。
作者: wq2080    时间: 2012-3-16 17:12
学习下。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3-17 13:57
房地产以打第一根桩。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3-17 14:18
本人觉得应该是从产项就开始算了吧,前期的一些已经开始做了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3-19 08:47
学习了,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3-19 20:38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成文日期:2010-02-22 )
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税函〔2009〕98号权威解读
九、开办费:两种方法自行定夺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开办费摊销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是以第一次开发票取得收入为摊销起始时间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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