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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地税局Dai.开的首付款发票入账,应如何作分录? [打印本页]

作者: 桃之之9966    时间: 2012-2-16 14:59
标题: 地税局代开的首付款发票入账,应如何作分录?
如题,谢谢!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2-2-16 15:13
计入预收账款吧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2-2-16 15:18
发票是地税Dai.开的,看好几联,是房款啊,那就是预收
作者: 人在远疆    时间: 2012-2-16 15:33
同意2#观点
作者: 简枫    时间: 2012-2-16 15:33
为什么要税务Dai.开?不是我们自己用不动产发票软件开票?入预收账款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2-2-16 16:44
简枫 发表于 2012-2-16 15:33
为什么要税务Dai.开?不是我们自己用不动产发票软件开票?入预收账款了。

可能个别地方的操作方式不一样,不过预收款去税务局Dai.开的情况比较少
作者: 桃之之9966    时间: 2012-2-16 18:12
因为我们的开票系统还没弄好,开票了,不是已经可以确认收入了吗?不是可以入主营业务收入了?
作者: 波音公司    时间: 2012-2-16 19:40
在工程未结算以前,收到的房款全部在预收账款科目吗。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2-17 10:37
税务上的收入和会计的收入是不同的。但都不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唯一依据。
作者: 564025930    时间: 2012-2-23 09:06
开了发票就要做收入,税务局不管你的,除非你先开收据
作者: 564025930    时间: 2012-2-23 09:08
预售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及时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计算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并按规定结转其对应的销售成本,计算出企业纳税调整前所得(或亏损)额,同时对其对应的预计营业利润额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以后用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应根据收入来源的性质和销售方式,按下列原则分别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1229-1-1.html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2-23 10:08
跟自己开据发票的程序应该是一样啊,如果是预收款一样放在预收账款中
作者: 桃之之9966    时间: 2012-2-28 16:17
是啊,我们在客户交款时先开了收据,这部分首付款已入预收帐款,然后银行按揭贷款时要求我们到税局开首付款税票。
现在开了税票的是否就要确认为收入,记“主营业务收入”?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2-2-28 23:22
桃之之9966 发表于 2012-2-28 16:17
是啊,我们在客户交款时先开了收据,这部分首付款已入预收帐款,然后银行按揭贷款时要求我们到税局开首付款 ...

不需要确认收入,只需要在发票台账上标出首付款已开发票就可,以后别开重了。
作者: 桃之之9966    时间: 2012-2-29 10:24
明白了,谢谢小东!
作者: 桃之之9966    时间: 2012-2-29 10:26
再问个问题,现在收到的房款都放“预收帐款”,那么是否到开正式发票时,要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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