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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用土地拆迁安置补偿费以何种支付方式合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红粉花飞    时间: 2008-7-8 17:36
标题: 征用土地拆迁安置补偿费以何种支付方式合理?
请问各位高手,征用土地时支付给农民的拆迁安置补偿费,能否以制造工资册的形式给他们签字领取?是否还要开具发票才能税前抵扣,对这方面开支有什么规定吗?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08-7-8 17:52
直接造表发放,并取得当地村委的证明盖章即可

税务局应该会认可
作者: 石榴花    时间: 2008-7-9 13:52
用现金支付拆迁补偿费,根据拆迁安置协议,设置动拆迁安置补偿清册,附件:被拆迁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拆迁人收款单本人签名等,根据汇总清单编制记账凭证。
作者: 天地无歌    时间: 2008-7-9 15:24
这个问题很让人头痛!如果按楼上几位朋友的做法,那么造册也好,证明也好,按着发票管理办法,这些是不合法的入帐凭证,而且被拆迁人也有纳税义务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造册发放,无疑是帮被拆迁人逃税了!但是如果要求被拆迁人在领到补偿款后,到税务机关圆票,在实际操做过程中,又不太现实!
作者: 可爱的小丸子    时间: 2008-7-10 15:47
我们公司是直接造明细表,零星的就让对方写收条或是现金支出凭证,我们经理说这种可以扣除的,但是税务还没有来汇算,最后结果还得等清算完才清楚
作者: aomen521    时间: 2012-5-21 14:50
开具收款收据签字即可。可以直接入成本,税务上认
作者: 甜咖啡甜    时间: 2012-5-22 17:49
楼主太有才了,膜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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