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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异地完税,所得税如何做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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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淡淡的风
时间:
2008-7-4 15:13
标题:
请教:异地完税,所得税如何做帐?
我公司在异地完税,因没办《外出经营许可证》,交纳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请问如何做帐?在我公司所在地还用再交所得税吗?如果要交,那不是重复交了两次?帐又该如何做?谢谢
作者:
淡淡的风
时间:
2008-7-4 15:21
我是新人,没有人能回答么?
作者:
石榴花
时间:
2008-7-4 15:37
异地已经缴纳的税款和本地缴纳的税款记账方法相同,在本地是可以作为已经缴纳的税金抵扣的,不用重复交二次的。
作者:
淡淡的风
时间:
2008-7-4 15:56
我们这边税务局好象不认在外地缴纳的所得税,怎么办?
作者:
石榴花
时间:
2008-7-4 16:02
没这个道理,你可以去找税务局的业务科室领导。
作者:
淡淡的风
时间:
2008-7-4 16:09
谢谢石榴花,等问了后再回来请教
作者:
哈哈哈哈
时间:
2008-7-6 21:09
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反复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8-7-6 22:41
根据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在企业注册所属地支付,
作者:
无言
时间:
2008-7-8 10:04
根据所得税的规定,所得税应在企业注册地缴纳,但是一定要办外出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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