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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违约金是否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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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11-28 23:44
标题:
违约金是否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违约金是否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问:违约金是否可以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而“违约金”没有在扣除项目中列举,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1-11-29 00:18
正有此问题呢,谢谢你的回答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1-11-29 07:57
谢谢回答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1-29 08:19
谢谢,收藏了
作者:
小汝
时间:
2011-11-29 09:26
学习一下了
作者:
YMX雨点
时间:
2011-11-29 09:45
已经学习,谢谢
作者:
枫之恋
时间:
2011-11-29 10:07
谢谢分享~~~~~~~·
作者:
阿郎达
时间:
2011-11-29 11:37
违约金,是指因与政府的违约而缴纳的罚款,还是企业间的违约而缴纳的罚金。二者有区别吗。所得税对两者好像不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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