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开办费摊销探讨 [打印本页]

作者: 艺曼    时间: 2008-7-1 21:09
标题: 开办费摊销探讨
我曾经在论坛上看到关于开办费摊销的探讨文章,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当时认为开办费不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应在试营业或正式生产经营之日起,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中.但我刚刚在国家税务总局网上,看到对开办费所得税扣除解答为应按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不短于三年摊销,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不应有错吧?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7-1 21:13
这个就是会计和税法的差异,属于时间性差异

我觉得正确的做法,会计上我们一次性入损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我们按照税法作调整,按照3年来分摊
作者: 不甘落后    时间: 2008-7-2 10:22
26、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网友问〕  原来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开办费的规定是这样的: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  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我想请问,如果我的开办费是在生产经营几个月后才入账的,如果对开办费进行摊销,应该从哪个月开始?
    比如说:筹建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开办费100  000元,从4月1日起开始生产经营.会计于6月将开办费4000元入账.在9月会计又将3000元开办费入账。11月剩余的开办费会计入账.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开办费要从哪个月开始摊销?是在生产经营的次月即5月开始摊销,还是在入账后的次月?
〔副司长缪慧频 ]  新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
作者: 梁皓    时间: 2008-7-2 10:53
属于时间性差异
作者: 秀丽家园    时间: 2008-7-2 20:14
新税法的出台,在很多细节方面,税局方面还应出具相应的解释条款,就如上面开办费,是否归集为长期待摊费用,期待税局的文件解释,各税局网站的回复有时也有偏差的,毕竟回复者只能代表个人的理解,而不能代表总局~
作者: 艺曼    时间: 2008-7-9 13:06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我本人比较赞同您的观点,但我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到的,他将开办费列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分三年摊销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