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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税风险提示:8月份的工资即使在9月份发放,也需要按照老税率来计算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9-1 10:04
标题: 个税风险提示:8月份的工资即使在9月份发放,也需要按照老税率来计算
风险提醒:8月份的工资即使在9月份发放,也需要按照老税率来计算,因为根据更新后的个税申报系统,工资月份只要选择了8月份,就会自动默认适用老税法。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1-9-1 10:5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小汝    时间: 2011-9-1 10:58
银河飞雪的意思是税务局申报系统中未修改过来,对吗?
作者: 陈华    时间: 2011-9-3 09:50
8月份的工资只要在9月份实际取得仍按实际取得月即9月份抵扣基数即3500计算抵扣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9-3 16:56
对呀,税法政策明明写了是按实际发放月份。看来是全员申报系统出了故障。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9-3 17:03
版主,应该不会的。原因如下:
1、我公司8月15日发2011年7月份的工资,相当于我要到9月10日之前在全员申报系统上报税。
2、我公司9月15日发2011年8月份的工资,相当于我要到10月10日之前在全员申报系统上报税。到这里,申报系统应该会按新政策来执行吧。
不知道,理解对不对。请版主验验。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1-9-3 17:34
我来看看

作者: 燕岛秋湖    时间: 2011-9-4 07:12
我还没申报,但税务局应该改了,按新税率,如果不是这样,推理下去,以后预提的工资可以扣除了???
作者: itolje    时间: 2011-9-4 13:33
看一看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1-9-10 20:18
不会把,不过我这个月还没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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