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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销售代理公司的发票应该在何地开具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奎    时间: 2011-8-17 10:32
标题: 销售代理公司的发票应该在何地开具
请问各位,销售代理公司的发票应该在何地开具?我现在遇到这个问题,销售代理公司的佣金发票代理公司要求在他们注册地开具,而当地地税局要求在当地开具,他们的理由是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一 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相应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这里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请各位高手指点。
作者: 雪地红梅    时间: 2011-8-17 15:42
地税局说现在有新文件,应当在销售地开具发票.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11-8-18 09:11
标题: 回复楼主
税务局发的文件很笼统!难到项目(楼盘)楼房设计费、策划、销售都要在当地开票吗!市内、省内。。。。?我认为:异地的设计费、销售方案的策划费、咨询费异地发票应是可以的!当然房屋销售公司收的售房佣金应在当地开票!
                     请斟酌!!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8-18 16:51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如果税务机关认为销售佣金应该在劳务发生地纳税申报并开具发票,可以请他们提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地方性的规定都是无效的
作者: qiusining    时间: 2011-8-18 17:05
如果是中介费的话可以在异地开吧
作者: 溱湖人家    时间: 2012-4-9 10:44
估计是想钱想疯了。
跟代理公司沟通一下,不为因为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惹恼了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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