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招待费管理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mbczc    时间: 2011-5-10 13:43
标题: 招待费管理制度
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招待管理,节约招待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使用范围

(一)招待费可用于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
(二)
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发生的必要招待。

(三)招待费可用于本公司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四)招待费可用于因施工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
(五)招待费可用于员工一般性加班时所需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开支。
二、管理
财务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对招待费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与控制。
三、使用标准及程序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如水果、花生、瓜子、茶叶、烟等),由办公室填写借款单进行购买,凭发票到财务部销帐。办公室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登记管理。
(二)各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要使用招待物品,必须经常务副总签字同意,方可到办公室领取,一次领用的招待物品价值超过100元时,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突发性事件和一般性加班的误餐补助需经部门经理认可,人力资源部核实后经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四、就餐标准和申请程序
(一)
对来客及业务单位的招待,本着职级相符的原则进行。标准如下:

被招待人员职级公司
招待人员职级
相当于处级以上人员
相当于科级以上人员
一般工作人员
副总及总助
100元/人/餐
(最高不超过1000元/桌)
60元/人/餐
(最高不超过600元/桌)
40元/人/餐
(最高不超过400元/桌)
部门经理
80元/人/餐
(最高不超过800元/桌)
50元/人/餐
(最高不超过500元/桌)
30元/人/餐
(最高不超过300元/桌)
一般员工
60元/人/餐
(最高不超过600元/桌)
40元/人/餐
(最高不超过400元/桌)
25元/人/餐
(最高不超过200元/桌)
(二)
陪同人员用餐标准视同客人(副总及总助除外),陪同人员人数一般为1—2名。

(三)
公司人员因业务原因需招待客人用餐时,应在借款单上写明客人职级及计划接待人数。经总经理批准,根据招待标准办理借款手续。

(四)
公司人员外出办事如确需用餐,应事先电话请示分管领导并得到总经理指示后按照职级标准执行。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请示总经理时,常务副总有500元的支配权。

(五)
公司人员如遇特殊业务需要增加招待费用时,必须事前报请分管领导,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增加,未经同意,用餐费用高于职级标准部分的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六)
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工作人员需用餐时,餐费标准按照
8 元/人
误餐标准执行;一般加班,工作人员需用餐时,误餐费标准按
6元/人
误餐标准执行。误餐报销统一使用领款单并说明原因附加班人员名单及误餐时间及误餐次数。

(七)
业务招待费必须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不允许先斩后奏,凡未经同意发生的招待费用不予报销

(八)
业务招待费超过标准需经总理批准,未经同意超出部分一律自理。(附招待费超标申请审批表)。

五、本制度自签发之日正式执行,由财务部监督贯彻实施。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1-5-10 19:54
是不是太教条了
作者: eric199    时间: 2011-5-15 22:40
睁眼都是罚则,不实
作者: huochaiabc    时间: 2011-5-16 00:40
不错,谢谢楼主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