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A公司贷款,B公司担保,该笔款用于B公司的建设,贷款利息是否可以由B公司正常承担?
[打印本页]
作者:
青月儿
时间:
2011-5-9 11:03
标题:
A公司贷款,B公司担保,该笔款用于B公司的建设,贷款利息是否可以由B公司正常承担?
请教个问题,比如说A公司贷款,B公司担保,在协议中说明该笔贷款是用于B公司的建设,这样贷款利息,是否可以由B公司来正常承担,在所得税费用中扣除呢?
B公司为酒店,A公司为业主方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1-5-9 12:57
2010年起不能了
作者:
青月儿
时间:
2011-5-9 13:55
有相关的文件吗?
作者:
诚意诚心
时间:
2011-5-9 13:59
贷款利息发票的抬头呢?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1-5-11 09:06
这个没法扣 一般这样利息的抬头都是给A的 你根本就不能进账 不说税务 核算主体都不是一个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