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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老板借款远远超过其出资额,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zcxxxx    时间: 2011-5-8 15:59
标题: 房地产企业老板借款远远超过其出资额,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老板借款远远超过其出资额,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税务部门会认定其分红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5-8 17:2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1-5-8 19:33
哈哈哈哈
作者: tzpyl    时间: 2011-5-9 08:11
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 智诚    时间: 2011-5-9 08:36
这条法规基本没用 好多企业都是年底前还 过完年再借 税务也只能守株待兔了 看哪个可怜的孩子往树上撞了
作者: 一杯茶    时间: 2011-5-9 09:42
是个擦边球,就看你怎么操作了。
作者: xszz    时间: 2011-5-9 23:06
5楼说的是,普遍现象把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1-5-11 09:04
税务上是158那个文件的说法 想了解下这个公司法、工商上是否会存在问题
作者: DUDINGADU    时间: 2011-5-11 09:40
这个问题还第一次听到.
作者: 小木一旦    时间: 2011-5-11 21:19
唉,我才去的这个公司就是这样呀,去年年底也没有返呀,怎么办呀
作者: chenxiumin    时间: 2011-5-13 16:17
税务局可以认定你为利润分配而缴纳个税
作者: lsldg08    时间: 2011-5-13 19:10
看样子还是要加强学习呀
作者: lsldg08    时间: 2011-5-13 19:11
还是要加强学习呀,这种情况我要避免了
我们可是一家刚成立的企业呀,感谢大家
作者: 黯淡星    时间: 2011-5-14 08:57
又学了一点,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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