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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项目报建时由施工单位交费的部分怎样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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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漫漫
时间:
2011-5-5 20:26
标题:
项目报建时由施工单位交费的部分怎样入帐?
本地项目报建时,分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其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有超计划用水加价费、垃圾处理费、散装水泥基金等,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全是开给施工单位的。但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该部分属于建设方即开发商承担。请问:
这部分发票开给施工单位但实际应由建设方承担的费用,怎样入帐好?如果不能直接入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的话,是否直接记入施工单位的预付款,以后再开具相关建安票冲回?谢谢
作者:
税中望月樊剑英
时间:
2011-6-14 14:41
如果建设方实际支付资金,而由施工单位取得发票,则按照代付款处理,并转入预付工程款。这是形式上处理。
实质上若为建设方应承担而转嫁到施工企业,还应算做你营业外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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