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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 [打印本页]

作者: 诗言    时间: 2011-5-3 15:29
标题: 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以及他们的税率是多少?
作者: 陈会计00    时间: 2011-5-3 17:52
土地增值税是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为30%-60%。目前按照预征,比方连云港市这样的:普通住宅,按1%的预征率实行预征。(二)对开发公司开发的营业用房、写字楼、高级公寓、度假村、别墅等,按2%的预征率实行预征。(三)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既开发建造普通住宅,又开发建造其他类型商品房的,其销售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按2%的预征率实行预征。
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各省有不同,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1-5-3 23:08
俺真晕了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1-5-4 11:15
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楼主还是咨询当地的税局或者登录当地税局网站浏览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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