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业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hua.total
时间:
2011-5-2 15:29
标题:
房地产业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
售后回租又称售后包租、售后返租、售后承租,对于房地产业而言,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某一房地产项目的资产出售后,又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购房者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售后回租是一个舶来品,它起源于美国六七十年代,我国最先接受着一概念的是香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售后回租经香港传入我国内陆,先经深圳、广州,又进入海南,近两年大有席卷全国之势。由于是新生事物,且售后回租的条件又不尽相同
1.
收到购房者的100万元时
1.
收到购房者的100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
收到出租房屋的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提取5%的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
付给购房者租金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注重,第一种情况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给购房者的租金,必须取得购房者出具的正规发票才能在税前列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部分。第二种情况下的税收是可以筹划的。比如,和购房者签订代为租赁房屋协议,租金直接由购房者收取,再由购房者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得的手续费,这样房地产开发公司只需就手续费部分缴纳营业税即可。售后回租又称售后包租、售后返租、售后承租,对于房地产业而言,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某一房地产项目的资产出售后,又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购房者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售后回租是一个舶来品,它起源于美国六七十年代,我国最先接受着一概念的是香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售后回租经香港传入我国内陆,先经深圳、广州,又进入海南,近两年大有席卷全国之势。由于是新生事物,且售后回租的条件又不尽相同,在实际工作中,这类业务的会计处理主要靠财务人员的判定。笔者现结合案例对此进行探讨。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销售店铺,回租期限3年,假如店铺的售价为100万元
1.
收到购房者的100万元时
1.
收到购房者的100万元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
收到出租房屋的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提取5%的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
付给购房者租金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注重,第一种情况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给购房者的租金,必须取得购房者出具的正规发票才能在税前列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部分。第二种情况下的税收是可以筹划的。比如,和购房者签订代为租赁房屋协议,租金直接由购房者收取,再由购房者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得的手续费,这样房地产开发公司只需就手续费部分缴纳营业税即可。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1-5-2 19:57
楼主的专题研究,不错呀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