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公司向个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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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智者乐山
时间:
2011-4-11 10:43
标题:
关于公司向个人借款
关于房地产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这一部分大家都是怎么处理的呢,怎么操作才能避税呀?谢谢,请前辈们帮忙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1-4-11 10:54
也想了解一下,顶一下
作者:
山西会计人
时间:
2011-5-7 10:53
正想了解一下,谢谢
作者:
春眠不觉小
时间:
2011-5-7 14:24
很明显,无法入帐,因为要到地税部门开票交个人所得税,要吗就想其他法咯
作者:
xszz
时间:
2011-5-9 23:16
不好搞,用别的费用代替??总之要有合法票据.....
作者:
小小凡子
时间:
2011-6-28 17:19
我也想了解一下这处问题
作者:
毛毛雨
时间:
2011-6-28 22:32
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条件:
①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违法
②签订了借款合同
③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④取得合法凭证
个人到税务机关Dai.开发票;Dai.开发票时,需要缴纳:营业税(5%);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0%)
国税函〔2009〕777号
作者:
一片青草
时间:
2012-8-17 11:06
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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