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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急求救,工程合同的营业税是否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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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cc121
时间:
2011-2-25 09:48
标题:
急求救,工程合同的营业税是否价外费用?
昨天,公司的会计问了我一个问题:
例如:我们将一工程包给A公司
与A公司签订合同,明文约定工程价款为100万元,由我公司负担相应的营业税费为4万元,我们一共支付给A公司104万元。
到税局Dai.开发票时,税局告知,计税基数应为104万元,双方原约定的税金4万元应视为价外费用计入计税基数。
我没想通这个问题,价外费用中也包含营业税和附加吗?
如果是这样,以后由我公司负担税费的合同应该如何签订才能避免这一问题?
作者:
杨海涛
时间:
2011-2-25 13:52
施工合同金额是含税造价,税金费率的计取是依据本省的《施工取费定额》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即三者之和)。
法律依据参见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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