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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成为2011年税务稽查专项指导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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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2-24 23:08
标题:
房地产成为2011年税务稽查专项指导性项目
近日,根据2011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得知,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科学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贯彻适当精简检查项目、统一归口管理、发挥各地主动性的指导思路,科学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税务总局规定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包括:①资本交易项目(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项目);②广告业;③办理电子、服装类产品等出口退(免)税的企业。重点检查办理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存储功能卡、数据存储装置、EMC磁盘存储器、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手持式无线电话等手机相关产品、蓝牙耳机及其他耳机、耳塞(包括传声器与扬声器的组合机)、太阳能电池、液晶显示屏、电路板、集成电路板、偏光片等体积小、价值高的电子产品和各类服装出口退(免)税的出口企业。
税收专项检查指导性项目:①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②
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③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④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的其他项目。
作者:
太阳燕子
时间:
2011-2-25 17:59
那意味着什么呢,
作者:
依骏
时间:
2011-3-26 17:11
枪打出头鸟,检查重点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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