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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业管理单位把物业大修工程对外发包是否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 [打印本页]

作者: 1005087279    时间: 2010-12-11 22:37
标题: 物业管理单位把物业大修工程对外发包是否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
物业服务收入中的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该项收入应按建筑业税目中的修缮业务。在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都把物业大修工程对外发包,那是否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请哪位达人帮帮忙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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